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
符合条件的夫妻到女方户籍或现居住地所在社区、工作单位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填写后社区或单位审核、盖章后,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
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:
一、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(离)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二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(或者收养证)原件及复印件;
三、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四张。
四、办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;
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,进行审查办理。对符合颁发条件的,应及时发给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,并登记建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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